众所周知,近期为有效遏制臭氧和VOCs污染,生态环境部专门印发实施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报道了解,生态环境部将派出两轮近400个工作组赴136个城市进行强化督查定点帮扶,指导地方开展臭氧及VOCs污染防治。
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到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调研臭氧污染防治工作。他提出,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务必打好打出成效。 根据《方案》,VOCs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将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臭氧已成保卫战拦路虎
夏季晴空万里,肉眼看,空气不错,实际上,这时候空气中的臭氧可能已超标。的确,臭氧已成为夏季大气污染的隐形杀手。
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介绍,近年来,我国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浓度逐年上升,已成为影响夏季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2019年,全国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41.8%,仅次于占比45%的PM2.5。
“夏季臭氧污染,已成为我们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拦路虎’,与秋冬季PM2.5污染成为挡在我们面前的‘两座大山’。”柏仇勇透露,2019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既是PM2.5的污染较重区域,也是臭氧浓度较高区域。其中,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汾渭平原6至7月为臭氧污染*重月份,长三角地区6至9月为污染*重月份,珠三角9至11月为污染*重月份。2019年,全国337个城市臭氧平均浓度为148微克/立方米。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局长曹立平透露,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区域范围从京津冀等重点区域扩展至苏皖鲁豫等非重点区域针对的就是夏季臭氧污染。他坦陈,臭氧污染增长的趋势非常明显,有的城市臭氧甚至超过PM2.5成为首要污染物。
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司长刘炳江说,臭氧浓度逐渐上升成为仅次于PM2.5的影响优良天数的重要因素。去年7月至9月,全国多个省份出现高温少雨的气象条件,导致臭氧浓度同比大幅提升,超标天数明显增加。今年夏天如果再出现类似的气象条件,将对完成优良天数比率目标带来较大影响。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阶段,我国面临细颗粒物(PM2.5)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和臭氧污染日益凸显的双重压力,特别是在夏季,臭氧已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区域尤为突出,6至9月臭氧超标天数占全国70%左右。
重点区域控制目标确定
据介绍,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它主要存在于企业原辅材料或产品中,大部分易燃易爆,部分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加强VOCs治理是现阶段控制臭氧污染的有效途径。
因此,《方案》提出,把VOCs治理攻坚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的重要任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
《方案》明确的目标是,通过攻坚行动,VOCs治理能力显著提升,VOCs排放量明显下降,夏季臭氧污染得到一定程度遏制,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其他臭氧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6至9月优良天数平均同比增加11天左右,推动“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省(区、市)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
为确保这一目标实现,生态环境部要求,从2020年7月1日起,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京津冀地区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须满足《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要求。同时,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
《方案》说,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今年7月15日前,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要制订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责任到人。“各企业集群要统一整治标准,统一整改时限,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家具、彩涂板、皮革制品、制鞋、包装印刷等以小企业为主的集群重点推动源头替代,汽修、人造板等企业集群重点推动优化整合。”《方案》提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改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
重点查处情节严重违法
为三年打赢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部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今年的定点帮扶聚焦臭氧污染。
《方案》明确,生态环境部将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专门队伍,对涉及VOCs排放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进行指导帮扶。《方案》要求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实现全覆盖。
《方案》指出,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将减少现场检查的频次;对VOCs浓度高的工业园区、企业集群以及治理进展缓慢、群众投诉强烈、问题突出的企业,将加密监督频次,严格依法处罚。将超标问题突出、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社会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强调,今年夏季将开展执法行动,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重点查处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生态环境部还将开展监测执法联动,对已安装的VOCs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对重点管控企业和采用简易治理工艺的企业开展抽测。
《方案》要求,6月至9月,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其他臭氧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组织对排查出的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典型企业的厂界或园区环境开展VOCs采样监测,数据统一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并向社会公布。生态环境部要求,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还要求公开一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
黄润秋在广东等地调研臭氧污染时提出,要全面加强VOCs综合治理,加快建立完善环境空气VOCs监测网,加强大气VOCs组分观测,强化污染源VOCs监测监控,向企业宣传VOCs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据黄润秋介绍,根据《方案》,生态环境部组织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的95个城市开展夏季VOCs治理攻坚行动。自7月14日起,生态环境部已派出168个工作组,深入58个VOCs排放量大、臭氧污染防治压力重的城市开展第*轮次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目前正组织227个工作组,在78个城市开展第二轮次强化监督帮扶。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每月对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和其他臭氧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通报,对空气质量改善滞后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进行预警。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2020年6月至9月优良天数提高目标为预期性目标,统筹纳入2020年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对2020年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进展缓慢、问题特别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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